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印章的管理,维护学校用印的严肃性,确保学校的印章管理程序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对需要使用学校公章的校属各单位,实行领导审批制度。由需要用印的单位填写用印审批单,由用印单位负责人签批后呈报分管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方可办理。
2.各单位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,对出现不合规定的用印申请,将不予办理。
附件:
江西工程学院办公室
2020年8月29日